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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环评公司:农药厂原料合成需要办理环评吗?
发布时间:2025-06-02
来源:中晖环保 浏览次数:27
农药厂原料合成属于农药原药生产的核心环节,必须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(环评)手续,且通常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。以下从法规依据、行业特性及实际操作三个层面具体说明:
一、法规强制要求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,农药制造项目(包括原药、中间体及制剂)均需纳入环评管理,其中:
- 原药生产(如原料合成)被明确列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,需开展全面环境影响评价,涵盖大气、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土壤、生态等多要素,并重点分析对环境敏感区(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生态保护红线)的影响。
- 制剂生产虽可能简化为报告表,但原料合成作为高污染环节,仍需按报告书要求执行。
此外,2025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》,将农药行业列为六大重点管控领域之一,要求原料合成项目必须:
1、优化工艺与治理措施:优先使用低毒原料,采用绿色替代技术,减少新污染物产生;
2、核算新污染物产排污:明确列入管控清单的化学物质种类、数量及排放去向;
3、强化监测与登记:对废水、废气中的新污染物开展筛查,涉及新化学物质需同步办理环境管理登记。
二、行业特性决定环评必要性
农药原料合成具有显著环境风险,具体表现为:
1、污染物复杂性:
- 废气:含氯气、二氧化硫、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及农药特征污染物(如三环唑合成中的含硫化合物);
- 废水:高盐、高COD、含重金属及难降解有机物(如草甘膦生产中的亚磷酸废水);
- 固废:废母液、精馏残渣、抗生素菌渣等多属危险废物,需按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严格处置。
2、长期环境影响:农药成分易在土壤、水体中累积,可能通过食物链传递,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。
3、风险事故后果严重:原料合成涉及高温、高压反应及危险化学品储存,若防控措施不当,可能引发泄漏、火灾等突发环境事件。
三、实际操作要求与案例参考
1、环评文件编制要点:
- 工程分析:需详细说明原料配比、反应机理、污染物产生环节及源强;
- 污染防治措施:例如安徽启禾生物三环唑原药项目采用“布袋除尘+两级降膜吸收”处理废气,废水经“芬顿氧化+生化处理”后纳管;
- 环境风险评价:需制定应急预案,明确风险防范措施(如储罐区围堰、事故应急池)。
2、地方执行标准:
- 废气排放需满足《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39727-2020),例如颗粒物排放浓度≤20mg/m³,非甲烷总烃≤60mg/m³;
- 废水需符合地方纳管标准(如蚌埠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)及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-1996)。
3、审批与验收:
- 项目需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技术评估与公众参与程序;
- 建成后需落实“三同时”制度,完成环保设施验收后方可正式投产。
四、未办理环评的法律后果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,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,将面临以下处罚:
- 责令停止建设,并处罚款(项目总投资额1%-5%);
- 拒不执行的,可依法查封施工现场;
- 构成犯罪的,追究刑事责任。
结论
农药厂原料合成项目因涉及高风险工艺、复杂污染物排放及新污染物管控要求,必须严格按照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,并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新污染物防控的最新要求。建议建设单位尽早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环评工作,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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